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四 )


(四)入围公示 。自主招生考试须严格在中考后实施 。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2天内公布成绩及位次,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的1:1.2确定入围预录取名单,若按1:1.2测算出现人数存在小数点的,应去掉小数点向上取整(如85.2人应取整为86人) 。经南安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并于7月12日10:00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具体报送表格见《指导意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zjk86367823@126.com 。
(五)正式录取 。正式录取名单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泉州市教育局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正式录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
(六)学籍建档 。经泉州市教育局核准并公布确认的综合类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作为学校高一新生学籍接续建档的依据 。
六、工作保障
(一)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 。
组 长:陈少波
副组长:柯瑞阳
成 员:叶幼明、王振猛、陈峥嵘、黄玉土、王志红、李俊松、林建成、陈海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叶幼明(兼)
副主任:王志红(兼)、李俊松(兼)、林建成(兼)、陈海泉(兼)
(二)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初中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全市各中学必须面向师生、家长,特别是2023届初中毕业班的师生、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和家长隐瞒自主招生的推荐条件,不得误导学生的志愿填报,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 。
(三)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和程序,对自主招收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真正为学生个性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各校经审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的各环节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与监管,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严格强化执纪问责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用严格的纪律约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595-86367869 。
(四)各考生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自主招生学校负责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预录取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相关招生学校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所在学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书记为第一监督人,对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全程负责 。各初中校(部)成立综合类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做好推荐人选参加综合测试的组织工作 。
附件:1.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2.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申请表
3.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
4.南安市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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