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二条其他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
2.体育类专业招生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 。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生源省相关批次控制线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外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aoff.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 。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 。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aoff.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 。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仅招收贵州省、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
6.保送生、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
第十三条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系统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若录取子系统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
第十五条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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