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条件是什么 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职工确因南京市辖区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需转南京市以外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的 , 需填报《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 由工伤职工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 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 , 可转外地治疗 。
【南京工伤保险转院条件是什么 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注意事项
1. 工伤职工未向经办机构备案 , 直接转诊转院发生的工伤医疗等费用 , 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2. 转诊转院就医人员一般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 凭原始票据报销 。住院前住宿补助费凭原始票据补助 , 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 , 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30元/日) , 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 , 最长不超过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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