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单招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3单招招生简章( 五 )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通过登录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成绩查询(http://xsbm.nyca.edu.cn:8088/) 。对成绩有异议者 , 可依据学校规定申请成绩复议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 报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 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 公示结束后 , 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 网址:http://www.nyca.edu.cn/zsw
第二十五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 , 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 , 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
第九章 学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通过我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 , 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 学习培养形式为全日制 。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 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入学指南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同时须将本人纸质档案转至学校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 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 , 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 ,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和入学资格复查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考生 , 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 , 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通过相关考试可以拿到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及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 根据属地原则 , 执行河南省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3700元/年/生;理工类专业(含文理兼收专业)42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暂定:卧龙校区550元/年/生;雪枫校区700元/年/生 , 如遇政策调整 , 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
第三十一条 资助政策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 , 积极进步 , 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 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 以上各种奖学金 , 每学年评定一次 , 按时发放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 , 可以申请“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等 。退役士兵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 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1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生/年;
5.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
6.特困补助:1000元/生/年;
7.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 。
8.退役士兵减免学费:自主择业退役士兵 , 可申请减免全部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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