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人才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2023杭州富阳购房补贴申报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 , 富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
2.申报方式:人才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可选择以下受理地点 ,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富春街道天河路108号区住建局(住保房管中心)311办公室 ,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楼1楼办事大厅8号人才窗口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富阳区已购房未申请购房补贴或已申请未发放完毕的 , 富阳区申报认定的E类、F1-F4类、党政高专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杭州市紧缺实用人才参照区级F1类、富春特支参照F2类人才执行) , 其中F3类(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F4类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 须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富阳购买首套住房(需符合杭州市限购套数) 。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
(1)工作情况
申请人须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富阳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 , 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 , 应持有富阳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
(2)住房情况
申请人在富委人领办〔2021〕3号文件出台之日(2021年2月10日)前购买富阳区住房 , 要求个人购买该套住房前在富阳区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 , 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在2021年2月10日(含)后购买富阳区住房的 , 要求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富阳区仅购买该套住房 , 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 , 原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①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富阳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即与父母共同共有的) , 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②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
2.用人单位条件
E类、F1-F3类人才用人单位:
(1)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 , 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2)富阳区所属事业单位 , 其中F类人才仅限教育卫健事业单位;
(3)发证机关为富阳区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
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用人单位:
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 , 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富阳区购房补贴 , 标准为E类人才40万、F1类30万元、F2类15万元、F3类12万元、F4类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8万元 。2023年5月1日起购房的 , 购房后在富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的 , 再一次性给予上述政策30%的奖励(E类人才除外) 。
四、受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 。经分类认定的人才 , 购买期房的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 , 购买二手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 , 如实填写《杭州市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 由人才所在工作单位和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确认后盖章 , 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受理点 。
首次申请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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