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南京工伤保险赔偿流程】因工致残一至四级人员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
因工致残五至六级人员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因工致残七至十级人员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相关阅读:2023年1月1日起南京工伤保险执行浮动费率
相关经验推荐
- 南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多少 南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多少个月
- 南京电子社保卡密码怎么改 南京电子社保卡密码怎么改不了
- 南京锁金村社区医院九价hpv疫苗预约时间通知
- 南京锁金村社区医院打疫苗的时间 南京锁金村社区宫颈癌疫苗怎么抢苗
- 南京升学电脑派位计划2023最新消息 南京2021小升初电脑派位学校
-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电脑派位计划 南京市电脑派位2021
- 南京锦麟融誉府地址在哪里啊 南京锦麟融誉府地址在哪里
- 南京锦麟融誉府哪栋位置好 南京锦麟融誉府物业费用多少钱
- 南京锦麟融誉府房价走势 南京锦麟融誉府户型图
- 南京江宁民办小学和初中电脑派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