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二 )


3. 房源不足时实行轮候制度 。以受理时间统一排序轮候 。
4. 符合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一至二级残疾人、孤寡老人、三孩家庭、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享受我市公租房优先保障 。
七、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
1. 保障对象须在义乌市域范围内租赁住房 , 且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在140㎡以下 。
2. 实物配租轮候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 , 轮候期按标准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
3. 申领材料:提供申请人的义乌市市民卡关联银行账号、租赁发票 , 承租城镇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 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住宅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 (或批地建房审批表) 等 。
4. 签订租赁补贴协议 , 住房保障部门按季度发放补贴 , 统一发放至申请人义乌市市民卡关联银行账户 。
八、公租房保障标准
(一)保障面积核定
公租房按人保障、按户配租 。公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18平方米 , 每户保障36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下 。
(二)保障标准
根据家庭收入、申请类别等情况 , 按四档标准给予差别化保障 。符合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三孩家庭 , 享受上一档保障标准优待 。
1. 第一档保障标准: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 。
2. 第二档保障标准:
城镇低收入家庭 , 且无非营运机动车辆 , 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1) 保障家庭成员有二级及以上残疾
( 2) 保障家庭成员有特殊病种且有高额医疗费支出 。
3. 第三档保障标准:
城镇低收入家庭 , 且无价值7万元以上非营运机动车辆 。
4. 第四档保障标准:
( 1)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 2)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
公租房业务办理有疑问怎么咨询?
咨询联系:
建设局:负责公租房政策制定、政策解释 , 业务监管等事项 。
地址:江滨北路281号;咨询电话:0579-85458007
房产处:负责公租房资格确认、审查结果通知咨询、日常管理等事项 。
地址:宾王路68号610办公室;咨询电话: 0579-85427016
房产处:负责公租房租赁补贴确认 , 合同签订补贴发放等事项 。
地址:宾王路68号610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5427042
人才集团:负责公租房房源房源管理( 维修 ) 、公租房分配、合同签订、租金收缴、公租房腾退、日常巡查检查等事项 。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地址: 宗泽北路111号;咨询电话: 0579-85857271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