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清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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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公布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三)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2023东莞清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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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2)小学一年级清溪户籍生须选报2个及以上公办学校志愿保证入学,申请清溪公办学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写所属学区学校 。
(3)因今年七年级适龄户籍生人数大于公办学位数,七年级清溪户籍生除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外,须选报2个及以上民办学校或外镇学校志愿保证七年级户籍生的入学 。
(4)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
(四)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 。教育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2.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五)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 。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 。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2.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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