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义务 连云港东海县做好2023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 )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须由督导、监察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和监督,并全程录像 。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和被录取又放弃的,均由户籍所在地学校接纳 。
(四)残障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逐一做好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尤其要确保建档立卡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安置到位 。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统一纳入学籍管理 。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由县教育局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仲裁 。
(五)政策性入学
1.烈士等优抚人员子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连公局〔2018〕172号)等有关规定,对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驻国家艰苦边远等地区及从事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警察等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给予优先安排 。
2.驻连部队现役军人等子女 。根据《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连政联﹝2015﹞1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4号)等,凡符合规定的驻连部队现役军人、救援消防人员等子女来我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
3.高层次人才子女、来东海投资人子女 。按市县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入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校要全面准确领会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招生工作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招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县直教育单位须于6月20日前将招生入学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风险评估,从严落实《严禁中小学、职业学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连委教〔2017〕6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禁提前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复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对招生过程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
(三)加大监管力度 。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招生计划、过程、结果等实施监督 。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等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理有关信访、投诉 。切实完善突发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招生宣讲、咨询活动,让招生政策大众知晓、家长理解、社会支持 。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教育关切,并切实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全面、周到、热情的招生服务 。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和舆情引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生态 。
附:连云港市202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东海县教育局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