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异地备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境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工作: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同一地市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 。
(五)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
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有: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三选一)或个人承诺书 。
【梅州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材料+渠道】
(四)异地转诊人员: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五)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急诊疾病证明诊断书 。
网上办理渠道:
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办理 。(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只能办理跨省异地备案)
【拓展信息】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是多少?
起付标准又称起付线,是指在一定额度下的费用由参保人承担,超出部分才能按政策给予报销 。目前职工医保起付标准为市内:三级医院650元、二级医院45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00元;市外:已备案参照市内标准执行,未备案不分等级,统一为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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