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师资格证认定 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 )


4.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各项信息完成提交成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有效期一年)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8)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
5.关于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2)贴好照片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向医院提供《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附件3),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等在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 。
6.领取证书
认定通过后,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看群公告证书领取通知 。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申报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申报人员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认定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
(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四)请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人员加工作QQ群(群号:69069325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13-8101653 (9月-10月)
0813-8101263 (11月)
附件:1. 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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