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
申报时间
见习补贴申报一年一次 ,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8日至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补贴标准
享受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当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50%的实习补助 , 实行先发后补 , 由实习单位先行垫支 , 待高校毕业生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 ,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无误后 , 由区财政局核拨 。享受月份按实际参加就业见习时间为准 , 非因本人原因一般不少于1个月 , 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
【镇海未就业毕业生见习补贴每年什么时候申报?】申报条件
由接收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基地负责申报 , 申报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区内高校毕业生实践(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 。
2、按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 发放实习生活补贴的 , 实习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当年度企业职业最低月工资标准 。
3、办理过未就业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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