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公立小学学校招生 2022年园洲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入学的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博教[2022]149号《博罗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
二、招生对象
(一)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 2016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
(二)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户口在博罗县园洲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园洲镇(即为户籍生) 。
2.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持有博罗县的有效居住证,且已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 号,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
(五)从2023年起,在博罗县申请入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办理博罗县的居住证及在博罗县缴交社保,居住证及社保的时限为: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12个月 。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及辖区内面上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 。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口(2022年6月16日前入户)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孩子户口不在园洲镇,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园洲镇2022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附件1)实行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附件3)实行 。
(三)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擅自扩大班额 。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内 。确需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应取得县教育局批准,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追究违法责任 。
四、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及招收对象
(一)园洲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东至上南村、学佬村与禾山村交界 。
招收对象:1.上南村及学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
(二)园洲第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西至下南地段,包括以下小区:春语城、星汇绿洲、城市星座(广场花园)
招收对象:1.刘屋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3.在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人口子女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居住的下南陈屋户籍生在蓓蕾小学就读);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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