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怎么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的变更
参保人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时填写的定点医疗机构即为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医疗机构;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本人安置地的一家定点医院就诊 。
定点医院变更办理办法:
如下一年度需要变更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在每年11月底前,填写变更表报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后,再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将变更表交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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