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石景山区开展公租房快速配租工作的公告( 二 )


2.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 , 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 , 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
3.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 。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 ,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 。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 , 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 , 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
五、其他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
特此公告 。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1.区外项目详细地理位置图.pdf
2.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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