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2〕8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连教基〔2022〕7号)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助推“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一、招生原则
科学划片,免试入学 。
根据区域内学龄人口的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居住情况,遵循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合法固定房产(或不动产权)相一致的原则,相对就近划定施教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班、课程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 。
公平全纳,保障入学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妥善安排留守儿童少年“一个不少”入学;积极接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全面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监管,完善控辍台账,落实保学举措,提高工作成效 。
公民同招,均衡分班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在统一招生时段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争抢生源,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分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与,分班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变相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
二、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7日内通过“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
7月5—7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登记;
7月5—9日,各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初审通过的进行现场确认;
7月30日,公办学校开展现场补登记并审核,流动人口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现场补登记;
各学校须于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和阳光分班工作,9月10日前将新生注册情况报区教育局审核,9月30日前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
三、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招生
本区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一年级须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7日期间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初审通过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合法固定房产(或不动产权)相一致的材料等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因身体状况等确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基教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进行核验备案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小学的布局状况和办学规模统筹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在海州湾街道和云山街道暂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5—7日到海州湾小学登记信息;在墟沟街道暂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5—7日到东港小学登记信息;暂住在其他街道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相对应施教区学校登记 。登记时,需携带户口簿、公安部门于6月30日前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且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契约、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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