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居住证签注规则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 , 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 , 须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 ,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办理签注手续 。
办理流程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签注时 , 填写《廊坊市居住证补、换领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 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 , 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 , 情况属实的在流管平台中进行签注 。
2、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就业、就读情况发生变化 , 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 不予签注;居住证失效、被休眠的 , 不予签注 。
3、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 , 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时间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廊坊居住证签注规则 河北廊坊居住证办理条件】4、逾期超过1年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 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 , 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
相关经验推荐
- 廊坊居住证换证 廊坊居住证信息变更
- 廊坊居住证休眠 廊坊市居住证有效期
- 廊坊居住证网上补领换领指南 河北廊坊居住证到期怎样换领
- 廊坊怎么办居住证 廊坊居住证签注办理流程
- 廊坊网上怎么办理居住证签注 廊坊网上怎么办理居住证签注续签
- 廊坊开发区计生办电话 廊坊计生办电话汇总
- 河北省邢台市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 廊坊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模板
- 廊坊生育登记办理办理规定 河北廊坊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
- 廊坊市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规定是什么 廊坊市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规定
- 廊坊生育登记服务系统 廊坊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