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二 )


②鼓励劳动者在临沂政务服务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等终端办理失业登记时可同时填写意向信息 。
二是开展职业指导 。
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 , 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介绍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介绍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帮助失业人员确定择业方向、开展求职技巧指导、提出培训建议并对其进行职业素质测评、对准备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 。
三是举办职业培训 。
指导登记失业人员登录线上培训平台或线下定点培训机构 , 进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 , 推荐符合失业人员培训意向的培训课程 , 让失业人员享受到线上线下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理论培训、开业指导培训、创业实习实训等服务 。
四是推送岗位信息 。
可通过下列方式将岗位信息提供给登记失业人员 , 但已经推荐过且未匹配成功的岗位 , 除招聘条件发生变化外 , 不得重复推荐 。
①将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失业人员;
②电话联系失业人员 , 告知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③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打印岗位信息、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 现场交给失业人员 。
五是组织招聘会 。
通过电话调查、入企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招聘需求信息 , 根据失业人员就业意向组织用人单位及辖区内失业人员开展专场招聘会 , 并将招聘会信息通过下列方式提供给失业人员:
①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
②通过人社部门官网、临沂公共就业平台、电话或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告知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
③通过免费发放招聘海报等方式 , 将招聘会时间、地点等信息 , 现场交给失业人员 。
六是开展就业援助 。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 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 指定专人负责 , 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 , 明确服务项目和步骤 , 开展心理疏导 , 组织参加职业培训 , 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 , 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 。
七是保障基本生活 。
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 , 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发放 。对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失业人员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一并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 。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 把稳就业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 。要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 ,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 , 人社部门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高校等主体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 , 可按规定对提供服务的主体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要组织人社服务专员(或就业服务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多形式业务培训 , 及时解读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措施 , 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经办标准与操作流程 。要加大宣传力度 , 树立公共就业服务典型 。各县区开展“12333”就业服务的过程及成效将进行通报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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