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文件的落实 , 结合省就业绩效考核的有关精神 , 切实做好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 , 有效降低失业率 , 现就进一步加强登记失业人员“12333”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
一、服务目的
进一步打通服务链条、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 全力打造全市“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 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 降低失业率 。
二、服务范围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
三、服务内容
由登记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时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12333”式服务 , 即:1年内至少开展2次政策对接、提供3次职业指导、推荐3次岗位信息、提供3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 。
四、服务平台
(一)搭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
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工作台帐 , 查询服务对象、录入服务信息、查看服务结果 。查询对象、录入信息的具体操作: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后台受理→经办审核→事项导航→失业管理→失业登记管理→失业人员服务信息登记→选择行政区划、时间段 , 查询→选择失业登记人员“维护失业人员信息”→失业人员服务信息登记→在“失业服务信息”模块录入服务提供时间、选择服务类别(政策对接、职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信息、无法提供服务)→保存提交 。业务完成后可通过以下操作查询服务结果: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经办审核→事项导航→失业管理→失业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服务 。
(二)构建网格化服务平台 。
各县区要以街道(乡镇)为网格单元 , 按照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 , 将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纳入网格管理;也可根据辖区内失业人员数量进一步细化网格到社区(村) , 为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人社服务专员(或就业服务专员) , 负责对网格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开展需求调查、动态管理、信息录入、服务对接等服务 , 建立“一人一策”电子化就业服务台账 , 实现服务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 为失业人员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奠定基础 。
五、服务措施
各县区要加强与公安、民政、共青团、残联等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联动协作 , 建立“摸排、施策、跟进、帮扶”工作机制 , 完善分级分类帮扶机制 , 动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 确保为“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和通过当地12333电话等渠道登记的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前综合教育、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等全流程就业创业服务 。
一是摸排就业意向 。
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 , 与登记失业人员建立定期联系机制 , 了解就业、创业、培训意向 , 分类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登记失业人员“12333”就业服务工作通知】①通过现场办理失业登记、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 , 推行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进行1次跟踪调查 , 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 , 并录入系统 , 建立就业服务工作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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