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医保报销范围 聊城医保目录( 二 )


参保居民转外就医医疗费报销政策按照聊政办发[2014]46号文件执行 。对于参保职工 , 未办理转外备案手续的恶性肿瘤治疗等特殊病种 , 个人首先自负比例为5%;其它病种 , 办理转外备案手续但未提供建议转诊证明的 , 个人首先自负比例为10%;未办理转外备案手续的 , 个人首先自负比例为25% 。
少儿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 , 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 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 , 报销55% 。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3、门急诊报销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 ,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 起付线为8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补助30% 。
大病
【聊城医保报销范围 聊城医保目录】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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