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通知( 二 )


(3)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郴州第二中学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通知】(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
(5)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6)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科教学专业可不提供);
(7)面试前48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特别提醒:进入湖南师范大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3)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 。
(三)面试 。
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 。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此次所有招聘岗位,经苏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面试开考比例 。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 。面试对象于2021年12月4日8:0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西头202教室候考,迟到或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
(3)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高中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指定教材详见附件5,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
(4)面试评分幅度 。采用百分制,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 。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
(5)面试成绩 。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
(6)面试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6 。
3.面试成绩与排名
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数字 。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的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成绩与排名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
(五)体检
1.体检对象 。签约对象 。
2.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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