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扬州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做什么】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 。
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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