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 陕西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2021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上限不得高于2019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即23090元 。职工月平均超过上限的 , 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 。未超过上限的 , 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 。
【陕西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 陕西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四)2020年1月1日之后新入职职工 , 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 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2020年1月1日之后新调入职工 ,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 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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