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 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 三 )


3.积极推动创新人才载体建设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我市用人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按招收博士后人员数量给予最高120万元建站资助 。推动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40家,给予在基地培养(实践)研究生生活补助 。推动东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对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基地的港澳青年创业团队,有条件的园区、镇(街道)可按其获得赛事奖励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落地配套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
(五)百万技术技能人才计划
1.引进培育工匠型高技能人才 。引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具有工匠精神、能在行业发挥引领作用的技能领军人才,最高给予600万元购房补贴及30万元生活补贴 。鼓励和支持技能领军人才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技艺交流、实行名师带徒、引领技能研发、弘扬“工匠精神”等技术攻关或人才培育项目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建设多方联动的技能生态 。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探索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全面推广实施“校企双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推动更高质量产业人才培训,建设地域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探索打造“技术进步、员工成长、产业集聚”的镇街技谷,推动“技能人才之都”建设在园区、镇(街道)层面深度开展 。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配合的多方联动机制,全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市高训中心+13个实训分基地”的实训平台体系作用 。重点建设50个市一级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校企合作基地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3.打造高水平技工院校 。推动技工院校优化专业设置,探索多元化、国际化办学模式,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 。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开设国际课程班,按每人每学年5000元标准给予生均经费资金补贴;考取国际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考证补贴 。重点支持东莞市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提质扩容,有效扩大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满足社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需求,扩充技能人才培训容量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认定标准,建立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鼓励企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功备案并开展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龙头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推动每年新增100家技能人才自主评定企业,推动技工院校试点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扎实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争取全市每年新增各类持证技术技能人才10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人才工程的推进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门及园区、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全面落实党管人才主体责任 。围绕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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