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2、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南京市社保转移流程 南京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
4、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按规定应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
相关经验推荐
- 南京市失业金怎么领取 南京失业补助金申请入口在哪
- 研究生落户长沙社保要求 长沙本科生买房社保要求
- 成都市中级职称落户社保要求 成都职称落户政策
- 石家庄社保断交有什么影响 石家庄社保断交怎么办
- 江苏南京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位? 南京市养老金几月补发
- 南京退休养老金多少 南京市退休金和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 重庆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之后社保卡还能用吗?
- 石家庄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石家庄社保卡线上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 海口申请安居房的条件 海口户籍申请安居房也需要社保吗
- 渝惠保怎么买 渝惠保怎么买是扣社保卡里的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