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再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
计算方式: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一)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天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还能领失业金吗?】(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相关经验推荐
-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2022天津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核定表一览
- 天津用人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处理办法
- 天津骗取失业保险待遇应怎么处罚 天津失业津贴
- 天津怎么查询失业金申领进度和记录
- 天津哪类人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天津市社保转移流程 2022天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 天津在哪儿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在什么部门办理
- 青岛毕业生档案在哪 在青岛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安置
- 2022天津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时间要求
- 九江就业报到证如何改派? 九江毕业生报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