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 。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 。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 。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 。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
(二)所有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 。考生须进行考前8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 。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
(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 。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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