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东莞市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三 )


2.复查结果告知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 。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
八、其他
(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 。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http://eea.gd.gov.cn)、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edu.dg.gov.cn/)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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