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置城八号公馆 2022济宁任城区人才公寓分配申请通知

关于开展任城区2022年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济宁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工作生活环境,有效解决来我区创业、创新、工作的部分人才“住房难”的问题,现就开展人才公寓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共251套,按照政府投资、统筹安排、动态管理和只租不售的原则,用于各类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工作初期居住的过渡性住房 。
(一)永基城人才公寓:位于太白西路以北、济安桥路以西,永基城公寓B座13-18层,共178套,户型面积为35-65 m,全部为LOFT户型,精装修 。
(二)众和花园小区人才公寓:位于科苑路东、任通路北众和花园小区7#楼2-17层,共73套,户型面积为63-73 m,精装修,其中2-5层25套人才公寓精装修配置家具家电 。
二、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的申请对象为在任城区企业(纳税在任城辖区内)工作,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服从人才公寓统一管理办法的各类人才,具体条件为:
(一)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已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
(二)企业引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为公司研发、销售、管理等方面业绩突出的业务骨干,已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此类人选由企业进行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企业限报三人 。
(三)申请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须在市城区内无房产(含已购买但未交付的房产) 。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享受住房优惠租金的政府性房产,领取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主城区(含主城区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等,属已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不符合此次申请条件 。
(五)人才公寓申请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家庭成员包含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 。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集中申请分配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进行申报,12月15日截止,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任城区住建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并如实填写《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表》,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有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交共同申请人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申请手续:
1.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单页)、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提供)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⒉.婚姻现状证明,结(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产交易中心房产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4.企业营业执照、用人企业完税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以上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提报 。
(二)单位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递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受理登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
(三)单位公示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姓名、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公示期间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不成立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公示结果和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进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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