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条件是什么?


佛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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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冠居家治疗结束条件是什么?】佛山新冠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 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
拓展材料:
居家治疗心理援助 。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畅通心理咨询热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要将心理热线主动告知居家治疗人员,方便其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 。对于发现的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者,可向本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予以转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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