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 , 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 , 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按要求居家隔离 ,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倡导按要求居家隔离 , 也可自愿选择集中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时若病情加重 , 请规范佩戴口罩 , 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
二、全县各医疗机构应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 不得因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诊或延误救治 。
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 , 提倡自备抗原试剂自行检测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
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 有序恢复景区、景点及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健身房、酒吧、棋牌室、美容店、洗浴中心、足疗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等场所正常营业 。
五、进入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 , 继续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 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扫场所码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特定场所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六、养老机构和精神卫生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 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 。
七、有序逐步恢复辖区中小学等线下教学 , 具体安排由县教委另行通知 。
八、进一步优化县内外公共客运组织 , 保障广大群众有序、安全、便捷出行需求 。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 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 。
九、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 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 坚持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 进一步巩固群体免疫屏障 。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 , 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0日
【巫溪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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