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张家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全文( 三 )


(一)公办初中、小学
1. 地段生入学报名:
(1)7月1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验证复查 。
(入读小学应持材料为:《幼儿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入读初中应持材料为:《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 。)
(2)在外县市幼儿园毕业、小学毕业,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于7月1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相关学校验证报名 。
(入读小学应持材料为:《幼儿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入读初中应持材料为:《小学生素质发展情况报告册》、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全国学籍号 。)
7月10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8月30~31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 。
2.非地段生的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的通知》(张政发规〔2016〕6号)精神,新市民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其法定监护人应到租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事务中心窗口办理积分管理入学申请 。经积分排名获得入学准入资格的新市民,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积分入学准入卡和相关资料(户口簿、《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或《小学生素质报告册》、预防接种证等),到准入学校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
(二)市特殊教育学校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3~15周岁的适龄智障、自闭症等中重度残障少年儿童(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2、3) 。各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要做好盲、聋、弱智等残障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入学推荐工作,并将适龄聋童、盲童名单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联系去苏州盲聋学校就读 。
(三)市外国语学校、常青藤实验中学、杨舍实验学校
外国语学校、常青藤实验中学、杨舍实验学校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文件规定,在市教育局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遵守发布时间一致、报名时间一致、录取时间一致等原则,6月开始预报名,7月1~4日进行招生,7月10日前将所招收学生的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收费按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2018年外国语学校招生1110人(包括两个校区,小学部460人、初中部650人),常青藤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630人,杨舍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100人 。
(四)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
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应报所在镇(区)教卫文体办公室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必须按照所在镇(区)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不得跨区抢拉生源,不得超越学校招生能力招生,不得超越办学许可的范围招生;招生对象、流程等相关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要按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
工作要求
(一)确立全局观念
各镇(区)、各校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按照国家、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体系的总体要求,均衡教育资源配置,科学预测事业发展,认真制定入学工作的事业计划、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 。本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则,从全局出发,协同排难,妥善解决新生入学矛盾 。市教育局将协同有关镇(区)做好新生入学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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