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计划2020( 二 )


第十二条 学校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 ,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 每个专业大类作为一个招生专业志愿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 , 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 ,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 。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看专业大类的设置和介绍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 ,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 , 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 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 , 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 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
3.学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 不设专业级差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投档分相同时 , 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 , 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 , 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 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 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 , 按其规定执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
4.在调档、录取和确定专业时 , 对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 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 , 且最高不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第十四条 报考学校普通类、高校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 , 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 , 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达A+的考生加2分 , 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 。
第十五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 , 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否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 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 , 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
第十七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运动训练、面向港澳台侨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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