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人才计划待遇 2020金鸡湖高技能人才计划( 六 )


4.评审流程
(1)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线上申报材料;
(2)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组织评审专家 , 采取书面审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 对申报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候选名单 , 由劳保局、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认定后按政策兑现补贴 。
5.申报材料:《苏州工业园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辅助佐证材料等 。
(四)上级竞赛选拔和集训工作
支持园区在职员工以及院校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大赛和省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 对竞赛选拔和集训工作予以经费支持 , 对获奖选手及其指导教练和选送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
1.申报条件
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国家技能大赛和省市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园区在职员工或园区院校在读学生 。
2.奖励方式
在上级竞赛奖金兑现后按1:0.5予以配套 , 配套奖励按50%奖励给选手个人、30%奖励给项目教练、20%奖励给培养单位的原则进行分配 。
3.提供材料
身份证、表彰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九、资金保障
本细则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项的保障资金从园区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的保障资金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26号)文件规定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
十、其他事项
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66620386、66620373、66620372;
园区企业服务发展中心:67068000;
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66608250、62888222-3
【金鸡湖人才计划待遇 2020金鸡湖高技能人才计划】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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