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考毕业证申请 西安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指南

一、申报条件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陕西自考毕业证申请 西安自考毕业证书领取指南】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行为 。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考籍档案中笔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有误者;
(2)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姓名或身份证号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者;
(4)未到现场采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在其考籍所在市(区)办理转入确认手续者;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核者;
(8)考籍档案不全、信息有错误,未及时纠正者 。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请登陆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详细浏览自学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免考细则和毕业证书申办须知以及注意事项,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完成申报程序 。
三、办理程序:
序号
事项
1
考生网上申报 。
2
(1)考生向本人考籍所在市(区)考办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市(区)考办通过考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毕业证书照片(见备注);
(3)市(区)考办审核 。
3
(1)省教育考试院审定;
(2)主考院校印署 。
四、审核要求
审核办理毕业证书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自学考试的质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 。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区)考办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 。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完善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申报毕业生资格和基本信息的初审工作 。
如果在后续证书审定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考生,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由市(区)考办负责向考生解释和处理 。
初审结束后,各市(区)考办须上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统计表》(附件1) 。
1.自然信息审查: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士兵证号,军、警官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农业或城镇)、政治面貌等 。
比对考生本人考试期间与申办毕业证书的照片 。
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
对身份证号码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考生,不需出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
2.考试课程审查: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 。
考试课程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旧专业课,按省上相关文件规定顶替相应的新课程 。
因专业停考而产生的课程替代问题,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主考院校有关处理意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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