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如下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50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领导本校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32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
第十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
(二)报名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
(三)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
(四)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日,具体时间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以学院招生信息网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线下或线上考试方式,具体情况于2022年2月1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
第十四条 考试范围及分值: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
1.文化素质考试 。重点考察考生中学(中专)阶段基础文化知识掌握能力 。
2.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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