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汇总( 四 )


各县城学校依据家长提交的户籍、房产材料逐一进行认真登记,填报《小学毕业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核查名册》,由工作组成员逐项逐页比对确认无误后逐页签字;按照名册顺序将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打包、复印件装订成册备查,签字后的纸质名册一式2份,小学、教育局各留一份存档,电子版名册发邮箱870876818@qq.com 。
县城小学在指定位置张贴《学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公示名册》,公示一周 。为保护学生隐私,公示名册只公示学生班级、姓名、街委组或楼区名称 。
公示期满后,按顺序进行录取 。如果在某一个顺序后招生计划将近满额,则下个顺序采取抽签方式招收至额满为止 。对于无县城户籍和产权住房家庭的学生将分配到学位宽松的初中学校 。六个顺序后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则采取抽签方式至额满为止 。
抽签由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实施,过程要全程录像,及时固定抽签结果,现场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至少有两名家长代表)签字,一式三份,学校和教育局各存一份,另一份公示一周 。
录取结束后,公示学生分配结果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可向学校或教育局举报 。公示一周无误后发布分配结果 。
(1)各初中按教育局的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师资、硬件设施、现有班额等情况,按50人班额确定招生计划,上报教育局 。
(2)6月13日前 各小学召开六年级学生家长会,把招生精神传达到每名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
(3)6月15-20日 。各小学收取户口簿、房产等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学校24号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核查名册》名册填报 。
(4)7月1—7日《学生家庭户籍房产信息公示名册》公示 。
(5)7月8—7月14日按批次顺序录取 。
(6)7月15—7月21日分校结果公示 。
(7)7月22日发布分校结果 。
(8)新学期开学前处理初中起点转入生的分配 。
(9)9月1日学校按照《宾县义务教育学校分班实施细则》进行现场抽签分班 。
六、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一)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少年应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特教学校就读的,相关学校负责统计上报,由特教学校建立学籍,送教上门 。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也可以在本学区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
(二)妥善安置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随迁子女及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端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2016〕61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哈教联发〔2013〕4号)、《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公通〔2018〕32号)、《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黑应急联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妥善安置在我县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及随迁子女的户籍、在我县的居住证明,以居住证明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
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妥善安置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
(三)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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