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汇总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义务教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为依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县城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初中招生由各初中学校与本乡镇中心学校协调实施 。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对口、统筹”原则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均衡发展等因素,科学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划片(即划定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学区范围)、对口直升(乡镇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乡镇初中学校,宾州中心学校对口宾州二中)及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四零承诺”“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通过各学校、县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发布《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监督 。
(四)坚持“两个一致”原则 。严格执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一致(住宅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若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按《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
【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汇总】三、领导组织
为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战继和
副组长:白云中高升李成秋
成员:基础教育股成员、各小学、初中校长
全县中小学校要积极宣传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尤其对核心政策、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切实做好正确宣传释疑,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规定,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四、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
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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