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巴彦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原文( 六 )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巴彦县以外户籍 , 在我县租住 , 随迁子女拟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 , 需提供随迁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及随迁子女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我县居住的居住证 。县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情况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地址 , 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
3. 优抚对象子女
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 , 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
(四)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
1. 分班办法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规定班额标准编班 , 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 , 初中七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 。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 , 严格执行“两先、一抽、不调”规定 , 采用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 。各学校新生分班、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28日 。
2. 学籍管理
各学校必须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 , 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 , 严格做好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后 ,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 , 学籍不得注册在教育统计报表中已经没有的小学教学点中 , 或者将本学校所招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到教育统计报表中目前存在的其他10个教学点中 , 注册学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名单进行注册 , 注册学籍总数不得多于招生名单总数;各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 , 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 , 凡私自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的 , 一经查实 , 严肃处理 , 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0〕8号)中各项规定 , 不得接收借读学生、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就读 , 不得注册空头学籍、重复学籍 , 凡是私自接收的或注册空头学籍、重复学籍的 , 一经查实 , 严肃处理 , 借读学生、未办理转学手续学生退回原学校就读 , 空头学籍、重复学籍注销 , 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
(五)民办初中文来中学招生方法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 , 即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文来中学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 , 全县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选择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文来中学报名入学 , 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报名 , 不可兼报 。
1. 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不得招收非本县生源 。
2. 报名时间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 , 报名时间为6月12-17日 , 学生家长须登录“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 选择填报文来中学 , 真实、完整、清晰地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所有资料 , 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或放弃已选择的文来中学志愿;6月24日 , 公布文来中学已报名人数 。
3. 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 , 6月28日-7月1日 , 县教育局、文来中学联合相关部门 , 对已报名文来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 对提交报名资料有欠缺的学生 , 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 ,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取消其报名资格 。审核未通过的及时(3日内)告知家长 , 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到公办学校入学 。7月5日 , 公布经审核后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 所有经审核通过的学生 , 均获得参与文来中学电脑随机录取资格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