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一、办理地点:
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的,抚养人或监护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4.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
三、办理时限:
【泰安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办理指南】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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