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二 )


(十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从公共场所返回后衣物清洗消毒,特别要规范佩戴口罩等良好生活习惯 。
(十五)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广大市民朋友们,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凝聚着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保卫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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