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医保线上服务平台应急措施 聊城医疗保障信息网( 二 )


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正常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进行整理造册,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集中进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业务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停机期间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先收取办事材料,待系统上线运行后集中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根据参保人员的需求,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
三是个人账户划拨业务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
四是停机期间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单据业务,系统上线完成后可继续办理 。
4.慢(特)病认定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确认鉴定结果,期间严格执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办结时限,因系统停机造成办结时限延长的,符合即时办结病种的,执行“随时申报、即时办结,次日享受待遇”的规定并补报相关费用;其他病种自鉴定通过次日起认定待遇享受日期并补报相关费用 。对于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通过鉴定的参保人员,暂按门诊慢特病病人员管理,可以在全额缴费或缴纳少量药费后取药、治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原就诊购药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
5.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一是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长护待遇申请可在窗口正常受理 。
二是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如需办理住院(出院)时,因医保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
6.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网办、掌办业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市医保局官方网站、“爱山东APP”和“我的聊城APP”中的医保服务事项、“聊城医保”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查询及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
7.医保缴费业务
停机期间,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医保费征缴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办理 。因停机造成用人单位和用人个人未能缴费的,在系统恢复后,尽快办理医保业务,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停机期间的医保待遇 。
(二)突发系统故障事件
1.新系统与旧系统切换期间,如出现切换失败、无法提供服务、结算失败、经办不正常等异常情况,一是在新系统与旧系统切换前,如切换的前置条件不满足,则暂停启动新系统与旧系统切换实施工作,仍保持旧系统的运行 。二是新系统与旧系统切换过程中,新系统无法上线运行,重新启用旧系统 。
2.试运行期间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时,技术组和软件服务商项目团队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判断故障发生范围与原因 。大范围系统故障要立即向省、市医保局报告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有关情况 。
3.及时定位发生故障的位置,抓紧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不能在预计时间解除故障的,应及时向社会通告相关情况 。
4.系统恢复运行后,经办人员对故障发生前进行的业务操作进行检查,认真核对业务数据是否正确,丢失的数据应立即更正或补录,确保数据正确、完整 。
5.总结和分析故障发生原因,排除隐患,提出改进措施,避免再次发生同样故障 。
(三)其他事项
1.市医保局要提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备相关情况,并提前将有关情况告知网信、公安、人社、税务、卫健、行政审批、信访、12345市民热线等部门,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置各类突发状况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做好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配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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