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郑州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 , 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 , 从2017年开始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 , 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
二、大中专学生怎么参保?缴费标准多少?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 , 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 , 及时向地税部门解缴 。
根据省市医保政策要求 , 我校学生参加2023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350元/(年·生) 。
三、我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学生无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在学校参保 , 均属于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 在校期间以学生身份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相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优点:
(一)可享受校医院或校医院委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参保期间 , 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住院费用可享受与疾病同等住院报销待遇;
(三)在省级三甲医院不需要转诊可直接持卡住院就医 , 享受河南省最好的医疗资源;
(四)可享受异地住院报销待遇 。
四、大中专学生参保都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我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 , 自缴费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有关待遇 , 主要有: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二)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三)住院医疗待遇;
(四)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
五、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是什么?
答:我校参保学生持社保卡或校园卡在校医院门诊就医 , 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按比例结算报销 , 个人仅承担4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 , 上限为700元/(人·年) 。
因病情需要转到定点医院(郑州大学第一、二、三、五附属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大学附属中心医院)就诊的 , 由校医院的接诊医师出具转诊证明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 , 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 , 学校每年6月份和12月份集中组织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报销比例为20% , 年度上限为280元/年 。
六、我校参保学生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是什么?
答:(一)门诊规定病种医疗待遇:郑州市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规定病种(也称“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 。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按照省有关规定 , 将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高昂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保障范围 。
七、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疗报销的政策是什么?
答:(一)我校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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