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变更”14个常见问题解答( 二 )


又好比:原牢固单价接纳的是32.5的水泥,在施工历程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变动为42.5的水泥,能否对混凝土的单价举行调解?如能调解怎么调价?
答: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我觉得可以调解 。但要看变动原因是什么,是设计上的原因的变动,照旧施工单元一厢情愿,为什么这样说,如果设计C20就能餍足要求,施工方偏要按C25施工,这样增加的用度甲方通常不会增加,甲方虽然同意这样施工,但并不代表会给相应的赔偿用度;但如果是实际施工历程中,由于设计的强度达不到要求,须增增强度,提高标号,这样施工单元肯定要按设计施工,这样增加的用度应该增加,结算时参考计价范例4.0.9.1的划定,单价调解时,综合单价减原来32.5水泥的用度(用量乘单价);增42.5水泥的用度(用量乘单价) 。
4、有一屋顶消防用混凝土水箱,修建图和结构图上都没有标明管道预留孔,到支完模板、准备浇筑混凝土时才发明这个问题,因此必需拆失水箱内模(24M2)以布置套管 。业主是否会批准这项返工签证?
答:应批准 。属设计方的原因,施工单元照图施工没错,这项增加的用度甲方不用另出,扣设计院的用度补施工单元可以了;但这类环境完全可以制止,图纸会审时可提出,施工单元在编方案时也应该注意到 。
5、签证单上三方都已签字盖章,但监理单元一栏中不是总监签字,章已盖上,签证是否生效或是否应让总监补签一下?
答:一般加盖单元**以后,文件就视为有效 。是否必需找总监补签看条约中是否明确要求,或甲方是否特殊要求,没有的话可以不补,有**就可以了 。
6、清单招标,招标文件约定,主材甲供,乙方以低于预算控制价15%中标,中标后有部门主材变动材料品种,改为乙方采购 。条约约定:任何新的变动单价套定额计价后都要乘以投标低沉系数85%,这样施工单元面临亏损,施工单元如何应对才公正,又不造成严重亏损?
一点 。以上环境原应甲供的材料由施工单元自供可以商量不让利,原报价中也是思量这部门不让利的 。如必需让利,可连续思量甲供 。没有硬性划定,两方可以协商 。如果是让利工程定条约时,施工单元应特别注意说话,是总价让利照旧直接费让利,要思量到结算时的影响 。
7、按理,签证可视同增补协议,但往往签证与条约有抵牾,如何处置处罚呢?
答:问题太笼统了,未方便评释,但一般结算时以增补协议为准照旧以条约为准,一般订立条约时会声明优先评释顺序(一般以条约为主,条约是其他经济结算依据的基础,一般不应有与条约孕育发生原则性辩说的环境 。)
8、一般工程的签证如何审核,敷衍签证是否有误签和重复等问题之类,希望给点意见 。
答:问的也很笼统,审查签证一般从两方面入手,一先审签证内容的公正性,在此基础上二审结算内容的正确性,也即是通常所说的不光审乙方,也审甲方,签证中的误签重签在审签证内容的公正性时会管理 。
9、由于设计方的原因或甲方的意图,工程中往往会出现设计变动和甲方的一些零星委托函:在实施这些变动或委托函时,是否需要施工方在施工完后填报变动或委托函执行反馈单,填写这个的目的是为了核查变动、委托函有无实施,且这个变动执行反馈单必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签字方可生效 。这样在举行竣工结算时可审查施工方的变动、委托单的执行环境,可作为审查依据 。同时在做竣人为料时也需汇总变动执行反馈表表格 。不知道敷衍变动执行反馈有无强制性要求,在做结算和竣人为料时是否需要供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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