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制度漏洞

市场经济 , 从素质上说 , 是竞争经济、法治经济 , 讲求的是公然、公正、公正 , 并需要诚信的社会土壤 。招投标从某种意义上说 , 也是一种竞争经济、法治经济 , 它也必需讲求公然、公平和公正 , 并以诚信作为招投标制度得以有效、良好执行的基础 。
推出招投标制度的初衷 , 即是为了实现市场经济的公然、公平和公正 , 实现经济在法治环境中的自由和良性竞争 。
应该说 , 实施招投标制度以来 , 取得了不错的结果 。一方面 , 招投标的制度建造希望顺利 , 已经形成了一套比力完整的法令体系 , 同时 , 各地各部门也出台了不少地方式例和部门规章 , 差别程度地预防了工程建造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权钱生意业务等腐败现象的孕育发生;另一方面 , 经由招投标明显节省了政府投资支出和政府采购资金 。据测算 , 经由招标节省的建造投资一般在10-15% , 工期缩短10% 。
然而 , 不必讳言 , 这些年来 , 招投标在其运行历程中 , 照旧出现了许多躲避法令法例和政筹谋定的现象 , 导致腐败频发 。国度发改委主任张平指出 , 现在招投标领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 像市场主体不范例、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恶性竞争 , 与招标人或业主勾通;少数评标专家不独立、不公正推行职责等 。归纳综合说来 , 即是暗箱操作严重、潜规则盛行 。
说到底 , 出现这些现象 , 与招投标制度还存在着漏洞有很大的关连 。
第一 , 权力制衡机制缺失 。现在的招投标活动中,一些行业和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 , 又是资金的摆设者,也是代理机构的遴选者,照旧许多项目的招标人,同时又是部门投标人的领导者、招标活动的仲裁者 , 可谓集决议操持、执行与看管权力于一体 , 这样 , 就极易在招投标历程中引发腐败行为 , 包含权力寻租 , 违规加入招投标活动 , 内定或变相内定中标人 , 或千方百计躲避招投标 , 等等 。
比力突出的 , 一是肢解工程 , 少数业主(领导干部)把法定必需纳入招标的工程建造项目 , 分解为若干个小项目大概分阶段实施 , 使之达不到招标的(投资)尺度 , 或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拿出来招标 , 附属或隐蔽的基础性工程则直接发包处置处罚 。二是排斥竞争 , 想方设法找捏词搞邀请招标 , 或缩小投标到场人领域 , 这样就巧妙地排斥了潜在竞争者 , 到达变相内定中标人的目的 。三是量身招标 , 少数业主(领导干部)以招商为由直接讲解施工企业 , 明言让某某“必需中标” , 事情人员只得暗箱操作 , 使“钦点”单元如愿中标 。四是寻找捏词 , 好比以工程建造工期短、时间紧等为捏词 , 甚至将工程定性为“献礼工程”或“抢险、安保”等指令性工程 , 再加以“行政集会、联席集会”等集会纪要形式确定施工企业等手段 , 躲避招投标 。
第二 , 制度、政策不够健全和完善 。现在 , 涉及工程建造领域的现行法令法例还存在一些漏洞 。一方面 , 相关法令和划定对招投标中一些要害缺乏强制性划定 , 具体说来 , 是原则划定多、具体细则少,克制划定多、配套罚则少,部门划定多、适用范例少;另一方面 , 划定过于粗疏 , 存在一些可以人为操控的空间 , 愈甚者是导致对正当与违规难以区分 , 尤其是对招投历程中冒出的那些新型的腐败手段无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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