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

近日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贷款诈骗案:被告人用锌冒充白银 , 分别向阜新银行和兴业银行质押贷款 , 共骗取2.73亿银行承兑汇票 , 造成两家银行损失近1.4亿元 。
这么近乎不可能的事情就在银行发生了!
据法院认定 , 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 , 被告人刘某某作为宏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杜某(在逃)二人以宏辉公司名义 , 以事先购买的35193.5千克锌锭冒充银锭作质押 , 骗取阜新银行沈阳分行沈北支行贷款 , 并获得总额1.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 致阜新银行实际损失8000万元 。
此期间 , 被告人刘某以同样手段 , 还骗取兴业银行沈阳分行1.153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 致该行实际损失5765万元 。
据阜新银行沈阳分行沈北支行市场部经理陈述:
宏辉公司法人是刘某 , 2013年10月宏辉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某以34000千克银锭作质押向我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 经我行审贷会审议通过后 , 阜新银行沈北支行与宏辉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协议 , 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
2014年4月9日我行与宏辉公司、中外运对宏辉公司质押给我行的银锭进行盘库取样 , 放贷前我行对该批银锭进行割角儿取样 , 经鉴定银含量不小于99.99% 。
同年4月15日我行给宏辉公司签发一笔票面总额为1.6亿元的承兑汇票 , 其中8000万元作为保证金 , 给宏辉公司的授信是8000万元 , 约定于2014年10月16日还款 。
2014年9月我行发现杜某生已出国并失联 , 后来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起诉宏辉公司 , 导致其质押给我行的银锭被查封 。
【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承兑汇票到期后 , 宏辉公司尚未归还敞口金额8000万元 。现我行得知该批银锭是假的 , 故到公安机关报案 。

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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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 , 被告人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 , 根据原审被告人刘某具体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定:被告人刘某犯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 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
宣判后 , 刘某不服 , 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 , 决定不开庭审理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从银行坑走1.4亿!二人合伙操纵巨额骗贷案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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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比电影更精彩 , 我们通过裁判文书看一看 , 骗子究竟如何如何漫天过海 , 骗了一家银行 , 又骗了另外一家银行?
几十吨锌冒充银 如何瞒天过海?
按理说 , 是锌还是银 , 仔细取样做鉴定应该可以避免被坑骗 , 那么此案中 , 银行员工是如何蒙在鼓里?
根据裁判文书 , 刘某某利用自己的私人关系 , 让初中同学李某2、战友张某2和晋州市银丰锌品加工厂老板高某1制作锌锭 。
锌锭有了 , 刘某某下一步就是如何在验货过程动手脚来漫天过海 。
据被害人宫某的陈述 , 验货(质押物)的过程中是这样的:
我方随机抽取3块银锭 , 由宏辉公司的员工负责切割 。我同事欲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割角儿 , 对方员工提出割角儿温高 , 待冷却后再将割角儿交付我方拍照保存 , 此过程由我及白某1全程监督 。当日我方将三个割角儿拿去鉴定 , 检验结果为白银纯度大于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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