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脱|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老板要赔钱吗?( 二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小王作为消费者 , 通过购票入场体验密室逃脱活动 , 与经营者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 天天公司作为经营者 , 在其服务场所内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 关于免责条款 , 系天天公司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 条款内容免除己方责任 , 加重对方责任 , 当属无效 。 天天公司亦未提供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安全提示义务 , 故对小王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官释法
实践中 , 很多密室经营者会要求玩家在进行一些惊险、刺激的游戏之前签署《免责协议》 , 让玩家承诺如果在游戏过程中因受到NPC惊吓或者因摔倒受伤的 , 商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 , 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的 , 不因玩家签订了《免责协议》而免除 , 且此类《免责协议》一般都是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预先拟定的 , 系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的格式条款 。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 按照对方的要求 , 对条款予以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
本案中 , 小王签署的免责协议内容免除了天天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 , 且没有证据证明天天公司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小王协议内容 , 因此该免责协议应属无效 。


法官提示
经营者:设立机制 , 充分提示
1.设立安全机制
对密室工作人员进行游戏流程培训及安全事项培训;全面排查游戏活动区域中物理环境的危险因素 , 如昏暗的光线、狭窄的通道、陡峭的楼梯和尖锐的道具等场景布置 , 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放置警示标语或进行语音提示以及准备保护用具;在游戏过程中 , 密室经营者应通过监控设施全程监控玩家游戏状态、工作人员情况和场内相关设施 , 及时制止工作人员和玩家的危险性动作;若玩家在游戏中受伤 , 密室经营者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 对受伤玩家进行相应急救处置 , 将伤害降到最低;此外 , 还应当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 , 不断改进游戏环节和改善游戏设施 , 在保证玩家游戏体验感的同时确保安全 。
2. 充分提示说明
游戏开始前 , 工作人员应当对整个游戏流程予以介绍 , 告知玩家风险等级 , 发放《入场须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指导;尤其在开展风险性较高、刺激性较强的游戏项目前 , 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事项进行提示 , 并指导玩家安全通过游戏 。
消费者:量力而行 , 安全第一
实践中 , 很多玩家为了追求新奇刺激的体验参加惊悚类的密室逃脱游戏 , 结果发生事故 。 玩家在游玩的过程中应当量力而行 , 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疾病历史以及心理承受能力 , 在做一些危险动作前应认真听取安全动作指导避免受伤 , 在无法继续时应及时退出游戏以免发生危险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