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区养老服务项目补贴汇总 无锡养老中心( 四 )


同一地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补贴只发放一次 。2019年度前已获得过市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补贴的机构不再给予补贴 。(1)申报机构在每年3月或9月底前,向区民政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2)区民政部门收到规范、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养老机构申报的内设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
(3)经市民政局审批同意,区民政部门收到市级内设医疗机构补贴后及时拨付,机构于次年申报区级配套补贴,区财政部门根据市级拨付情况,于6月30日前拨付补贴资金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保险补贴全区自愿参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标准为每个机构2000元/年,其中,市级补贴每个机构1000元,区级补贴每个公办(含公办民营)机构1000元 。申请养老服务机构保险补贴资金的相关操作程序及其它事项,按照《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施办法》(锡民福〔2018〕5号)文件规定,以及承保公司相关保险合同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改造补贴运营满五年(含)以上且床位不低于100张、或100张以下且连锁三家(含)以上并进行设施设备和房屋装修改造提升的民办(民营)养老机构 。 根据《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给予投入改造总资金3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15万元 。(1)申请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由申报机构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锡山区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改造补贴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机构登记或批准证明、施工合同、改造清单、费用发票、装修前后效果图等材料 。
(2)区民政部门收到规范、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批准意见给予改造补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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