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202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 四 )


2.招生流程
(1)信息公布 。民办学校需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入学掌上通”向社会公布 。
(2)报名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与公办学校同时开始,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掌上通”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自主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选报民办学校不得超过2所 。
符合各类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报读民办学校的,或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报读本校的,由其父母于5月30至31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07办公室报名,由县教育局优先统筹到相关民办学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
经认定为九年一贯制并实施直升的民办学校,直升报名和录取办法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直升报名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于5月26日在系统报名,6月1日前完成录取 。
(3)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档 。
(4)录取办法 。各民办学校先录取符合各类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和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再录取本校直升学生(报名直升人数未超过剩余学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剩余学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最后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小于剩余学额的,全部录取;若大于剩余学额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5)录取确认 。根据文件规定程序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码(家长通过“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查询)到学校报到、签订承诺书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签订承诺书和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 。已被一所学校预录取的对象,由系统去除另一所学校后续递补资格,并不再参加第二轮招生报名 。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根据文件规定程序被录取的学生 。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 。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温州市域补招一次(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3.其他说明
(1)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2)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 。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
(3)民办学校以各种方式自行组织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及考试招生等行为一律无效 。因违规招生造成重大社会稳定事件或负面社会舆论事件的,将对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管理者予以严肃追责 。
(三)体艺学校招生
县民族中学少数民族生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县艺术中学、县少年艺术学校、县体育运动学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批复后实施 。
(四)特殊群体入学
1.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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