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万州小学招生政策最新 2023重庆万州小学招生政策最新消息公布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应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当地镇乡(街道)和万州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备案,镇乡(街道)、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
(二)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小学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评测、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 。小学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 。
(三)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二、招生计划
各小学按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原则上按照小学45人标准班额招生,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 。2023年万州区小学招生计划按《2023年万州区小学招生计划表》(另文通知)执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需书面报告区教委同意 。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1.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新生在对口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按招生范围(附件1 。招生范围相对稳定,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等上级文件要求,确有需要的,区教委可作动态调整)在对口学校登记报名,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6月15日及以前办毕(凡新生的户口在城区,家庭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6月15日前需将学龄儿童和监护人户口迁入到拟读学校所在区域房产处并实际居住) 。从2024年起,学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当年5月31日及以前办毕 。以下城区公办小学,试行免试分类招生 。
(1)集团化办学学校试行统一招生 。望江小学由电报路小学统一组织招生,清泉小学由王牌小学统一组织招生,白岩小学、国本小学由万州二中统一组织招生,国本中学(观音岩校区)举办小学教育并由国本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五桥小学由万州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九池小学由中加小学统一组织招生,高峰小学由红光经开小学统一组织招生,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
(2)城区在建小学试行摇号招生 。其芳小学招收在陈家坝街道办事处辖区自愿申报的符合宁波小学、江南小学、红光南滨小学“三对口”条件的学龄儿童 。若申报就读的学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以当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摇号办法见学校招生简章或电话垂询) 。
2.农村小学招生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学龄儿童户口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
(二)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 。区教委按照民办小学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民办小学的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须经区教委审查备案后实施 。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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